今年8月,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及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住房政策,指导和鼓励新建商品房采用一次性装修或菜单装修模式,逐步取消空房。政策一经出台,房地产开发商就做出了回应,万达房地产公司率先声明将全面实施,从明年开始,公司所有新开发的房地产都将实现一次性装修。消费者得知这一消息后,同时也表现出对精装修房屋质量的担忧。
精装修省钱省心成为新宠
据了解,新建商品房一旦出现一次性装修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就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记者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后,总结出精装修房屋与传统毛坯房相比有以下优势:
首先,在以往的装修过程中,部分业主擅自损坏房屋结构,推墙凿洞,甚至拆除承重墙,为房屋安全埋下严重隐患。精装修房屋由开发商负责施工,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其次,单户毛坯房的装修会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开发商统一购买装修材料,可有效节约资源,降低购房成本。
第三,由于入住时间不同,毛坯房的装修可能会持续几年,其间产生的噪音和有害气体会给其他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由于统一装修,精装修房屋可以大大降低分批装修带来的不便。
第四,毛坯房装修费力费力。精装修房不需要货比三家讨价还价,也不需要盯着项目进度。很多消费者愿意选择精装修房。
然而,在精装修房屋的各种优势背后,相关的售后服务问题已成为困扰业主的主要问题。
精装修不精反麻烦
今年5月1日,对刘女士来说甲的刘女士来说,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一天。这一天,孝顺的女儿把刘女士从家乡带到了北京的新家。
看着温暖美丽的家,刘女士喜极而泣。刘女士得知房子里的装修、家电、家具都是开发商安装配置的,更是高兴:我女儿平时工作忙,买房不用担心装修。直接带包入住真的很方便。
但在刘女士住在女儿的新家后不久,她发现了一个问题:浴室地砖的边缘有很多缺陷,洗衣服或洗澡后经常有水。她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地砖的寿命会受到影响。
发现这个问题后,刘女士多次找到开发商反映情况,并讨论了解决方案。在刘女士多次的要求下,开发商终于同意免费修理她的家。虽然返工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但刘女士的家人仍然感到松了一口气。毕竟,几天的不便可以避免未来的大问题。
一波不平,一波又一波。地砖修复后不久,刘女士发现开发商在买房时赠送的礼物DVD机器和音响设备在使用响设备罢工。那天,我去找了房地产和开发商。该物业表示,该电器是由开发商在买房时发送的,不在其服务范围内;开发商表示,我女儿在收到房子时经确认这些物品的质量没有问题。几个月后,可能是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如果需要维修,业主只能自己去这些电器的售后服务部门。他们不负责任。我们应该找谁来讨论?刘女士困惑地说。
在与邻居的沟通中,刘女士意外得知不仅是她自己的家人遭受了哑巴损失,社区的大多数业主都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墙体开裂、管道泄漏、门锁损坏……一些业主只是花钱重新装修,因为他们厌倦了与物业和开发商的。
必须制定装修验收标准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于毛坯房建筑质量的验收已经实行了“一房一验”制度,但是针对精装修房屋的验收,还没有明文规定,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经常会处于劣势。在商量无果的情况下,诉诸法律似乎成为消费者最后的“王牌”。
目前,刘女士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女士的代表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在市场上,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大多数房地产销售合同都非常简单和一般,有些甚至复制了国家房地产销售合同的模式。虽然这个模型一直在改进,但随着精装房等新事物的出现,模型中的缺陷越来越突出。精装修房屋质量的细则无疑是最大的漏洞之一。
王律师援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终止合同,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终止合同的,标的物的损坏、损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第十五十三条规定,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本说明的质量要求。第十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具体规定履行。第十五十五条通常规定或者行行业标准。卖方有担保缺陷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有缺陷的担保。王律师说:这些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法律依据,如果开发商知道并故意隐瞒严重的住房质量缺陷,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了这些法律条文作为依据,刘女士和王律师对于这场官司胜诉十分乐观。不过王律师告诉记者,刘女士及所在小区的业主其实并不希望采取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维权。打官司劳心费神,即使胜诉,日后还要在小区居住,和物业搞僵关系不利于自己的生活。只要物业或者开发商积极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消费者是愿意和解的。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经实施或正在酝酿实施精装修房屋的一房一检家庭验收制度,并制定了相关规定。我相信预防措施将比治疗更有效。
王律师建议,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合同时,最好签订详细的合同,同意装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在签订合同时,建议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确房屋装修的责任方属于开发商。也就是说,无论装修单位是哪个,无论监理单位是哪个,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只需要找开发商解决问题。由于装修单位和监理单位由开发商决定,应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最好在合同中详细约定装修标准。包括装饰材料的品牌、材料、颜色、规格、保质期、保修期、保修期等,应在书面合同中具体执行,不得因暂时的疏忽而引起未来的纠纷。
事实上,无论是精装修的房子还是传统的毛坯房,消费者购买房子最重要的无疑是质量和售后服务。
在中国国情下,一个家庭可以用几十年的辛苦积蓄买房。真诚希望开发商能以诚信为基础,无论是精装还是毛坯,都能给消费者一个安全温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