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住建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烟台市》
建材(水泥)农村试点实施计划,2011年市计划补贴6565户,每户补贴2000元水泥产品。除县、市规划区外,已纳入城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险房屋改造规划、2011年计划和当年新建农村集中建设改造的农村农民可以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除城市规划区外,今年农民住房改造
农村建筑材料(水泥)补贴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县、乡镇制度规划。补贴范围为县、市规划区外,已纳入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和危险房屋改造规划和新建农村集中建设改造的农村农民。市级根据县、市审计报告的农村住房建设计划数量,确定农村建筑材料补贴农民数量。建筑材料补贴农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满足村规划,二是满足一户一户的要求,三是满足建筑设计的要求。
各县、市区应当向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市级分配的建材(水泥)补贴资金数量。项目中补贴资金数量超过市计划补贴的部分,由各县、市自行解决。项目选定后,各县、市统一汇总项目名称、补贴户数量、补贴资金数量,报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局、市财政局备案。
目前农村建材试点产品以水泥为主,具体品种为复合硅酸盐水泥32.5,鼓励使用散装水泥。补贴标准为2011年市级计划补贴6565户(莱阳市补贴户数由省直接分配),每户补贴2000元。
申请程序:受益农民申请,村务公示
符合条件的农民申请水泥补贴,必须经过农民申请、乡镇核实、县级审核、市级汇总等四个程序。
在城市规划区外,2011年新开工的集中建设改造村(社区)向所有受益村民发放理解纸,所有受益农民向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价后,在村事务公开栏上公布。宣传结束后,村统一出具了房屋建设的法律程序。申请农民的村委会(社区)应当核实并公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交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核实申请农民所在村的建设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设程序后,应当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审计意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土地部门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村制度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审查乡镇政府提交的农民申请材料和乡镇审计意见。审批结果应在县级媒体或政府网站和村庄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分配的补贴户数量进行检查、统计汇总,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财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