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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二手房,房子过户前原房主竟然提出“装修材料上涨,买家想过

    买二手房,房子转让前原房主居然提出装修材料如果买家想过户,应该额外支付1.5万元。否则,房子将被移交装修全部搬走。
       在塘沽工作了三年的陈最近从中心北路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的原主人是一对刚结婚两年多的夫妇。当然,这所房子是他们结婚前新装修的。陈买房时也喜欢他们的房子,决定买。双方在谈到价格和房屋情况后,通过中介公司立即签订了销售合同。陈还支付了所有的房价。双方决定在十一后到有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然而,在过去的两天里,陈接到了原业主的电话。原业主说他的房子是两年前新装修的。现在装修价格上涨了。他要求陈在同意转让所有权之前支付更多1.5万元的装修费。否则,他会找人拆除房子里所有的木地板、浴室瓷砖、厕所和水盆。陈说,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买房子要求支付装修费。他不能接受原业主的要求。陈说,房屋销售合同中没有说房价不包括两年前的装修。现在合同已经签订,房子的钱已经拆除了。!
       律师说法
       荣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梅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有附属物的财产应当随着财产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无论二手房装修多少年,装修后的地板、瓷砖等物品都应属于房屋的附属物,因此这些物品应随着房屋产权的转让而转让给陈,原业主无权处理这些物品。此外,由于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中没有注明,证明原业主同意在出售房屋时将房屋与装修一起出售给陈,合同中没有其他特别约定,原业主提出增加材料装修费用的要求是不合理的。